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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1-04-01 22520 作者: 来源:
现转发 《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请认真学习,按条件推荐,截止时间:2009年7月17日10时。联系电话:83175876,联系人:孟伟。                                                   
人事处
二00九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树立榜样,鼓励先进,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服务,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决定联合表彰在发展职业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范围 
  (一)先进单位50个(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评选范围主要是办学成绩显著,社会信誉良好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此次评选工作按职业院校80%、其他单位20%的比例推荐。 
  (二)先进个人80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评选范围主要是在职业院校管理和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校教师和从事行政、科研、科技推广、后勤服务等工作的学校工作人员;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此次评选工作按职业院校80%、其他单位20%的比例推荐。 
  (三)2006年以来已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不再加入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始终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方针不动摇,在本地区、本系统或本部门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中,有较高声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2.充分发挥党政部门的领导决策作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确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或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协作,在制订政策、统筹规划、联合办学、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及促进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 
  3.坚持德育为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勇于开拓,不停改革,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教学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结合、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等方面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效益显著。 
  4.具有创新精神,在教学科研、先进经验推广以及职业指导与咨询、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5.在推行国家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和行业企业办学、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艰苦创业,模范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职业教育5年以上; 
  2.投身职业教育事业,在办学体制改革、办学模式创新、促进毕业生就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成绩显著。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在学校建设、管理、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校企结合、职业指导等方面成绩显著,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 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联合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颁发奖牌、证书。 
  四、评选方法和条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通过评选,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促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二)保证评选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逐级审核、公正推荐方式进行。评选名额不得突破。推荐人选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三)保证评选的代表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程序组织评选,向第一线的教师和学校倾斜,向农村地区倾斜。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 
  六、申报材料和时限 
  (一)《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和《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情况一览表》; 
  (三)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材料。条件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单位的推荐材料在3000字左右。 
  (四)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等。 
  上述所有文字、表格等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处。 
  联系人:崔栋  联系电话:82713350。 

  附件: 1.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3.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nbs 4.青岛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情况一览表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