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审议,2021年拟设置本科专业如下表所示:
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条件,现将审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27日至8月2日共7天。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到教学工作部(联系电话:13687652142,邮箱:hhxyjxk@163.com)。
教学工作部
2020年7月27日